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西屯區順安段503-3,504,504-1,504-2,504-3,504-4,504-5及504-6地號等持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0/3/14~100/3/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重劃後土地:213.1平方公尺,折合約64.4627坪,每坪價格:269,997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404,74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詹陸銘
與公司之關係:倍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代表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發展不動產開發事業之土地取得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林宗蔚,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關係
土地前次移轉價格:新台幣16,200,000元,土地取得日期:97年12月1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除前述關係人詹陸銘外,餘均非實質關係人,故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依土地買賣契約書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標的土地重劃禁止移轉中,買賣雙方同意以重劃後土地地號繼受移轉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關係人取得土地原始成本加計資金成本估算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8,629,720元,每坪單價新台幣289,00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無重大差異,故不適用
會計師意見:貴公司擬以新台幣17,404,740元向關係人-詹陸銘購買台中市西屯區
順安段土地,其交易價格經本會計師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複核設算其交易成本,並參照「中華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出具之鑑價報告評估價格,認為尚無不合理及涉及非常規交易之情事,
並無該準則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發展不動產開發事業之土地取得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