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火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 查核意見說明

股票代號:9902 台火
發布時間:2004-08-31
主旨: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 查核意見說明
1.事實發生日:92/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台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 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 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除採同期間認列投資損 益之永利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外,其餘長期投資餘額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 十日分別為150,366千元及233,366千元,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 度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分別為2,361千元及4,890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 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財務報表,依權益法評價計列,致本會計師無法評估若各該 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後對上述財務報表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另如財 務報表附註十一(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 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執行查核工作。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可能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台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 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台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流動資產扣除變現較 不易之營建用地後低於流動負債達1,162,660千元,繼續經營能力似乎存有疑慮,惟 其資產總額尚超過負債總額865,574千元且管理階層亦積極尋求解決方案,詳如附註 十(五)。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 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疑慮而有所調整。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 細表係依據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 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