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金寶-DR 重大訊息 - 說明泰金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東常會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9105 泰金寶-DR
發布時間:2005-03-24
主旨:說明泰金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東常會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3/03/23 2.重要決議事項:泰商泰金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東 常會已於2005年3月23日早上10:00于泰國曼谷Four Wings Hotel 5樓 (Gingkanya Room)舉行,通過議程如下: 1.承認2004年4月2日所舉行之股東常會議事錄。 2.承認2004年之年報及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 3.核准依法自本期盈餘中提列註冊股本之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通過 發放2004年下半年每股現金股利1.5泰銖(以面額10泰銖計算),並訂 2005年3月3日為除息基準日,4月21日為配息日,且該股利不須計入公 司淨利課稅。 註:2005年股東會已通過股票分割案,股票面額將由10泰銖降低到1泰 銖,且該股票分割案將在配息日(4月21日)之前生效,而因前述2004年 下半年所發放之現金股利1.5泰銖係以面額10泰銖計算,故在股票分割 後(面額1泰銖)的情況下所發放之現金股利將為0.15泰銖。而2004年度 合計發放之現金股利3.0泰銖(面額為10泰銖)在股票分割後約當為 0.3泰銖(面額1泰銖)。 4.核准董事Mr. Chatchaval Jiaravanon解任,由Mr. Vichai Jittawait 接任獨立董事及稽核委員會成員;並重新選派許勝雄、蔣筱欽二位董事 繼續擔任本公司下一任期之董事。 5.核准2005年董事報酬以24,000,000泰銖為上限。 6.核准委任Ernst&Young事務所之Ms.Rungnapa Lertsuwankul會計師 (核准文號:3516)、Mr.Sophon Permsirevallop會計師(核准文號:3182) 及Ms. Sumalee Reewarabandith會計師(核准文號: 3970)為本公司2005 年度查核簽證會計師,年費上限為2,300,000泰銖。 7.核准增加公司營業項目—電子產品批發及零售業務,並修改公司章程中 所述及之公司營業項目。 8.核准股票分割案,使股票面額由10泰銖降低到1泰銖,並修改如下之公 司章程: 第四條: 註冊股本:4,230,000,000泰銖 註冊股數:4,230,000,000股 普通股每股面額:1泰銖 特別股股數:0股 9.核准註冊股本由4,230,000,000泰銖提高到5,678,438,956泰銖,共計增 加1,448,438,956股(面額1泰銖),即註冊股本增加1,448,438,956泰銖, 並修改如下之公司章程: 第四條: 註冊股本:5,678,438,956泰銖 註冊股數:5,678,438,956股 普通股每股面額:1泰銖 特別股股數:0股 10.核准發行認股權證給予公司現有股東及現增之認購人,並同意發行認股 權證而可能使股本增加的股數合計以848,438,956股(面額1泰銖)為上限。 包括以5:1比例(5股普通股: 1單位認股權證)免費發給現有股東認股權證, 而使股本增加的股數為728,438,956股;及發行認股權證給予現增認購人而 使股數增加120,000,000股,此案須取得泰國SEC同意後始可發行,並由董事 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決定發行細節。目前決定之發行條件如下: 名稱:可用來認購泰金寶普通股之認股權證 種類:註冊、可轉讓 發行期間:發行日起五年內到期 發行數量:848,438,956單位 行使認股權證而增加的股數:848,438,956股,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數之23.89% 註:公司已發行股數為3,551,818,350股(面額1泰銖) 發行價格:- 0 – 泰銖(免費發行) 行使比率:1 單位認股權證 : 1 股普通股 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的訂定,不可低於認購權證辦法訂定前15日內的平均收盤價。董事會 或董事會授權之人將決定執行價格。 執行期間: 自2006年起,每逢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最後一營業日,權證持有人得 要求公司執行之。 認股權證發給之對象: 給予公司現有股東及現增認購人,以5:1比例(5股普通股: 1單位認股權證)發 行。在取得泰國SEC同意後再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決定權證發放基準日。 其他條件: 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將決定發行原則、發行條件、行使認股權證轉換為 普通股及其他發行細節,及發行新股時可能調整之執行價格/行使比率。另認 股權證須先取得泰國SEC的核准始可發行。 發行新股時可能調整執行價格之原因: 當發行新股時,本公司將依泰國SEC的計算公式調整認股權證執行價格/行使比 率。包括:股票面額因合併分割而變動,或發放股票股利,或其他可能影響權 證持有人執行權證所得利益之情事。 發給認購權證對股東之影響: (1)股票市價(價格稀釋) 發給現有股東710,363,670單位認股權證,及若ECB持有人若申請轉換為普通 股可得18,075,286單位認股權證,及發給現增公開申購認購人120,000,000 單位認股權證。因執行價格的訂定至少須高於發行權證當時之市價,而現增 股數為600,000,000股,現增價依規定須高於價格決定日前15日收盤平均價格 之80%以上。故以目前股本3,551,818,350泰銖計算,若認股權證皆被執行且 辦理前述現增股數,則股份之價格稀釋效果為2.36%。 (2)現有股東投票權利及利潤稀釋(控制力稀釋) 發給現有股東710,363,670單位認股權證,及若ECB持有人若申請轉換為普通 股可得18,075,286單位認股權證,及發給現增公開申購認購人120,000,000單 位認股權證。因執行價格的訂定至少須高於發行權證當時之市價,而現增股 數為600,000,000股,現增價依規定須高於價格決定日前15日收盤平均價格之 80%以上。故以目前股本3,551,818,350泰銖計算,若認股權證皆被執行且辦 理前述現增股數,則控制力稀釋效果為19.44%。 (3)公司現有股東及現增公開申購認購人將收到5:1比例(5股普通股: 1單位認股 權證認股權證,若計算出認股權證非整數,小數位數將無條件捨去,例如計算出 來若應發給200.001或200.989單位認股權證,將變成200.00單位認股權證, 剩餘認股權證將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決定如何分派。 註冊:認股權證將依相關法令規範,於泰國證交所註冊上市。 11.核准增發新股1,448,438,956股(面額1泰銖): (1)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600,000,000股(面額1泰銖),現增價依規定須 高於價格決定日前15日收盤平均價格之80%以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將決 定申購期間、現增方式、在證交所及證期局從事之籌資活動及其他發行細節。 (2)發行認購權證而可能使股本增加848,438,956股(面額1泰銖),詳議程10。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依泰國法令該訊息須作即時之重大訊息公告,故臺灣亦 同步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