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04
2.公司名稱: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
構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票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
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
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99年10月04日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99年10月04日
(2)代收價款行庫: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世貿分行
(3)專戶存儲行庫: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南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