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鄭錫潛先生、董事劉安皓先生、
董事杜志雄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鄭錫潛先生、董事劉安皓先生、
董事杜志雄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鄭錫潛先生:
明安複合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劉安皓先生:
明安複合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杜志雄先生:
明安運動器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沙田明安運動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明安複合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江蘇常熟東南經濟開發區
(2)明安運動器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龍眼工業區
(3)東莞沙田明安運動器材有限公司:東莞市沙田鎮環保工業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明安複合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從事碳纖維預浸材料及體育用品之生產及進
出口業務
(2)明安運動器材(東莞)有限公司:從事碳纖維預浸材料及體育用品之生產及進出口
業務
(3)東莞沙田明安運動器材有限公司:從事碳纖維預浸材料及體育用品之生產及進出
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因其財務,業務之運作完全獨立。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