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2/25
2.公司名稱:明安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使存貨計價方法更接近存貨之流動及降低作業成本,於民國九十九年度
起變更存貨計價方式由月加權平均法改為移動加權平均法,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99年1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0366號函核准,因其係屬會計原則之
變動,經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第一款第一目規定,計算改用新
會計原則之實際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約為新台幣143,886元。
6.因應措施:本案業經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董事會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