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配發現金股利:283,736,946元(即每仟股配發4,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92年5月1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提撥
新台幣283,736,946元發於現金股利予股東。
二.茲依股東會授權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除息基準日之相關事項如下:
(1)除息交易日 :93年6月 7日
(2)配息最後過戶日 :93年6月 8日
(3)配息停止過戶期間:93年6月 9日至93年6月13日
(4)除息基準日 :93年6月13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 :9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