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726
2.發生緣由:91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內容
第一案:
案由:更正訂定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除權、除息基準
日,提請討論。
說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之申報案件,已於九十一年七
月五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10136844號函核
准生效在案,現擬更正原經本公司民國91年07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相
關日期如下列,是否可行,提請公決。
(一)配股暨增資基準日:民國91年8月6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1年8月2日至同年8月6日止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91年8月19日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