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10
2.公司名稱: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主旨: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11月9日截止,惟有部份
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一.依據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特再催告,自99年11月12日
至99年12月1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員工及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
持原繳款書至土地銀行豐農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二.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
,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