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5/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宏大拉鍊(中國)有限公司對福建士鼎鋼鐵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背書保證原因: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對象:福建士鼎鋼鐵有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額度:RMB9,800千元匯率約以@4計,約折新台幣39,200千元
4.擔保品內容:無
5.對該公司之背書保證餘額佔本公司淨值比例為10.03%(39200/390781)
6.背書保證期限:該貸款合同自西元2004年5月31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止
本擔保期限自上項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屆滿日后兩年止
7.本案經宏大拉鏈(中國)有限公司2004年5月26日董事會議通過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