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3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青鋼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青鋼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暨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
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青鋼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
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
一年度之營業結果及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
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上段所述
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青鋼金屬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二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查核
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備供參考。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楊 美 雪
會計師:
方 惠 玲
證期會核准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五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