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3/03/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之日期:92/02/24
3.變動原因:原計畫發展低層工業化住宅因停止執行因此變更資金用途
為償還銀行借款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1.發展低層工業化住宅 2,123千美元 2.轉投資海外事業 1,377千美元
變更後:1.償還銀行借款 2,123千美元 2.轉投資海外事業 1,377千美元
5.預計執行進度:九十三年第二季執行並完成
6.預計完成日期:93/04/30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每年約可減少利息支出約新台幣2,504千元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致利息支出每年約可
節省2,504千元,對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一)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青鋼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美金2,123千元原係供發展低層工業化住宅之用,惟計畫實際
執行後, 外在環境已發生負面變化, 如鋼鐵價格持續高漲及競爭者之相繼投入, 致
原計畫之執行產生相當大之投資風險,為避免損及股東權益,暫緩原計畫之執行有其
必要性.而將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為償還長期借款,以節省利息支出,並藉以改善財務
結構及提升償債能力,進而強化經營體質,增加競爭力,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之變更
應屬合理.
(二)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可行性
1.預計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該公司預計於辦理計畫變更完成後,於93年第二季將資金全數用於償還銀行借款,
經核閱青鋼公司提供之償債明細及借款契約,各項借款及其條件確實存在,亦無不
得提前償還之限制條款,故其預計進度之達成應屬可行.
2.預計效益達成之可行性
預計每年約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2,504千元,且隨債權人日後陸續行使轉換權後
,負債將可逐次轉為自有資本,將有效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償債能力,故其預計效益
之達成應屬可行.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