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增資資金來源:98年未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648,927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26,489,2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26.244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者,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其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部分,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俟股東常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另有關本公司發
行之可轉換公司債若於配股配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致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
時,或者因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致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減少時,授權董事長依本次
增資發行新股案之股票股利金額,按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
股率及配息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