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北基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北基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
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
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
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
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
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北基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
幣161,526千元及111,144千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
上半年度已認列之投資損失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010千元及2,810千元
,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評價而得。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
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
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
揭露可能所有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北基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
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保留意見主要係長期股權投資之損益認列係依據被投資公司
自行結算之財務表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