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
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彰化縣線西鄉富
貴段54地號土地一筆。
2.事實發生日:91/05/0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31,078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
價格為新台幣6,806元整,總價款為211,516,868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
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為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轉
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
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該筆土地為電廠使用土地特定用地,前次移轉之所有
人為工業局,於83年11月取得,價格為新台幣131,982,608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預計處分利益79,534,26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分二期付款-於91年5月底及10月底各支付50%價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決策單位為本公司董事會,價格依據星能電力(股)公司之合資協議書,
以經濟部工業局公告89年8月(簽訂合資協議書當時)彰濱工業區土地售價6,806元
/平方公尺計算,約定總價為211,516,868元。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
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
情事者,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中華不動產鑑定中心(股)公司,鑑
價金額為178,620,805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
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
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
不適用):不適用。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提供星能電力公司興建電廠之廠址用地。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