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原為每股新台幣十五‧三元
,因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遂依轉換辦法第十一條及第二
十五條之規定,於九十一年八月五日起調整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十三‧○元。更正
後之公式及算式如下:
(一)公式:
一、於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調整後之轉換價格=
調整前轉換價格-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股本之比率*10
二、於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調整後之轉換價格=
(調整前轉換價格X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本式調整前轉換價格按公式一調整後,再依公式二計算之。
(二)算式:
一、15.3-4%*10=15.3-0.4=14.9(元)
二、調整後轉換價格
(14.9*253,695,179+11*30,000,000+0*31,313,421)/
(253,695,179+30,000,000+31,313,421)=13.0(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