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除權、除息基準日
、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調整基準日及轉換公司債之調整價格,業經董
事會決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九十二年度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除權、除息基準日
(1).根據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以盈餘轉增資50,655,790元(含員工紅利
7,998,28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065,579股,該增資新股案業經 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二日申報生效。
(2).謹訂除權除息之時程如下:
(a).配股、配息基準日:93年7月12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8日至7月12日止。
(c).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93年6月15日至7月12日
(d).最後買進日:93年7月5日。
(e).除權除息交易日:93年7月6日。(本日及以後買進者無權參加配股配息)
(3).本次現金股利預計於93年7月2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發放。
(4).本次股票股利之發放,擬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及完成相關程序後
辦理,預計於8月底完成增資新股發放及掛牌作業。
(二).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調整。
(1).根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辦理。
(2).轉換價格調整基準日為93年7月12日(即配股基準日)。
(3).調整後之轉換價格為新台幣51.1元。
(4).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自93年7月13日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