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4/23
2.增資資金來源: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與員工紅利。
3.發行股數:8,120,876.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1,208,765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6,534,040元,配發653,404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無償配發股利4.2元,其中股票股利1元
,現金股利3.2元。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於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全捨),其畸零股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項增資案經提請股東會核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
開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2).本次盈餘轉增資不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不能辦理適用緩
課。
(3).本案有關發行條件、計劃項目暨其他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
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