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名稱:台灣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吉星基金
二.事實發生日: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三.處分單位數:3,486,106.49單位;平均每單位成本:11.3460元;
處分金額共計:新台幣41,724,162元
四.處分損失或利益:處分利益為新台幣2,170,731元
五.迄目前為止,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剩餘單位數:1,838,127.78單位;
金額計新台幣22,000,000元;持股比率:不適用
六.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告總資產比率20.21%,
股東權益28.21%;持有證券權利受限情形:無質押情形;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
新台幣214,614仟元
七.取得或處分之具體利益:處分目的主要為取得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