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經第9屆第12次董事會議擬定每股配發1.4元股票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稅後盈餘1億2,658萬1,420元,連同前期未分配盈餘8萬3,002元,
共計1億2,666萬4,422元。為符合「實收資本不得低於現有輸儲設備原始取得成本
百分之三十五」之規定,據以擬訂99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年度擬分派股東股息14%
,配發股票股利1億965萬9,880元,剩餘期末未分配盈餘434萬6,400元予以保留不
分派。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74萬633元,董監酬勞174萬6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