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擬辦理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案,由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
幣43,2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千股無償配發壹佰股.本
案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除權基準日.
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規定,本公司股票自八十八年五
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弘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辦理過戶登記
3.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二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02)238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