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87.5.11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36,000,000
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36,000,000元,發行普通股股票7,200,000
股,每股面10元,總額新台幣72,000,000元,業經呈奉財政部證
券暨期貨管理員委員會87.6.11(87)台財證(一)第49474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花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紙張.紙板及紙製品等之加工.製造買賣業務
2.紙器及紙品類之加工.製造買賣業務
3.照相分色製版平版凸凹版印製及買賣業務
4.文具之印刷及買賣業務
5.包裝材料之製造買賣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莊市新樹路483巷1號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本公司所在地通行之日報及通函行之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6人.監察人2人,任期3
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360,000,000元
分為36,000,000股,每股10元,全額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36,000,0009元(股票股利),計發行新股3,600,00
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每
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
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資本公積轉增資36,000,000元,計發行新股3,600,000股,每
股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
100股,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由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新股之權利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登記資
本額將變更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分為60,000,000股,每股
10元,實收發行股數為43,2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2,
000,000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交通銀行信託部
三.經本公司臨時董事會決議訂定87.7.9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
公司法第165條規定,87.7.5至87.7.9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登記者,務請於87.7.4中午12時前
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弘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號3樓,電話:
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一個月內印發,屆時
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1其他有關規定應公告事項刊登於87.6.18自立早報全國版
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