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債務人名稱:富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901105
3.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子公司富宏投資(股)公司向富邦銀行
之貸款背書保証,富宏投資(股)公司無法償付貸款餘額計
3,600萬元,板橋地方法院命令本公司應連帶清償。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背書保証
金額4,000萬元,佔本公司資產比例5.5%。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無。
6.預計可能損失:2,700萬元。
7.因應措施:與富邦銀行協調清償事宜,並向富宏投資(股)
公司求償。
8.其他應敘明事項:富宏投資(股)公司為本公司持有99%之
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