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31
2.公司名稱:鴻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鴻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申報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毒理相關資料便
自行運作,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罰緩新台幣100,000元整。
6.因應措施:
已向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毒理相關資料申報,並取得同意
備查。
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00,000元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