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暫編地號:嘉義縣大林鎮大埔美段大美小段68-13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0/3/15~100/3/1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4,661坪
單位價格:每坪單價新台幣16,000元
交易總額:新台幣74,576,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嘉義縣政府
與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2,237,280元
第二期款:12,677,920元
第三期款:59,660,8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未來廠區規劃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係於98年12月29日董事會決議向嘉義縣政府申購新開發之大埔美工業區土地
,並於99年9月13日經主管機關核准公開發行。
2.原約定於土地過戶時支付相關土地價款,因配合本公司新廠興建工程,嘉義縣政府
要求支付價款59,660,800元至大埔美開發案信託專戶後,並據以核發府城開字第
1000054187號函文同意土地先行使用。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