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20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興櫃作業及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
3.因應措施:
一、本次全面換發普通股總股數計26,29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62,980,000元。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換發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期:99年9月24日。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9月25日至99年10月4日止。
(三)、全面換發基準日為:99年9月29日。
(四)、寄換票通知書及申請書給股東:99年10月4日。
(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99年10月5日。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五、為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擴充,增加資本市場之籌資管道,
暨吸引優秀人才之考量,擬授權董事長於適當時機依公司法156條規定,
向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登錄興櫃股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