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29
2.公司名稱: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名
(2)提名股東應檢附文件:
(Ⅰ)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經歷等資料。
(Ⅱ)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
(Ⅲ)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暨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Ⅳ)取得專業資格條件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Ⅴ)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受理股東提名處所:台南市南區新孝路182號3樓;電話:06-2611011。(本公司財
務部)
(4)受理股東提名期間:自100年4月15日至100年4月25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
於100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送達(寄達)提名處所。(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
常會提名」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名股東應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5)本公司受理提名後,由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之。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Ⅰ)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Ⅱ)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Ⅲ)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Ⅳ)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Ⅴ)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Ⅵ)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定獨立董事之資格
者。
(6)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
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7)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