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99/02/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依金管會證期局及相關法令要求修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九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決議修改。
(2)修改本辦法第八條第4款之內容如下:
修改前:
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對於已授與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除依前項規定調降認股價格外,本公司將按認股價格調整之差異,以前述調
降後之價格為認股價格加發認股權憑證,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加發認股權憑
證時,遇有不足壹單位者則不予發放。
修改後:
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對於已授與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依前項規定調降認股價格,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