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5,242,000元(每股分配現金股利約1.5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36,828,000元(每仟股分配股票股利約10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為1,938,316元;董監事酬勞金為2,907,474元。
(2)現金股利經股東常會決議分派金額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3)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致影響配息基準日流通在
外股份數量,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金額,
調整股東配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