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紗科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股票代號:8401 白紗科
發布時間:2010-11-1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24,205,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11/22~100/01/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6.32~59.87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於民國99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每股26.32元至59.87元之間(惟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 限,將繼續買回)買回庫藏股1,500,000股以轉讓股份予員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九十九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99年11月19日訂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照顧並激勵員工,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 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二年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 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按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考績等標準訂定,茲敘述如下: 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名單由總經理建議並呈報董事長核定。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 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相關作業 事項,授權董事長訂定及公佈之。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 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 十 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訂定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99年11月19日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4.0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5.1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衍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經核算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即每股26.32~59.87元,介於其董 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兩者取其高)之平均收盤價之百分之一百五十,即 為59.87元,與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之百分之七十,即26.32元之間。本會計師認為白紗 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不致有誤導投資人或發生公司無法 按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之情況。 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呂松裕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