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觀鼎企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05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資金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955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借款清償結束
(2)日期:
銀行借款清償結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7636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7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2.2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3.3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合整體營運資金之考量,本次董事會修正100/3/15董事會通過杭州大洲物資
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原背書保證金額USD2,000仟元為USD1,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