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
遠期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0/5/25
3.契約金額:
1.美金50萬元
2.美金20萬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契約總額損失上限:契約金額之15%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應收帳款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70萬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不適用
12.契約期間:
100/5/25~100/5/30及100/5/25~100/6/1
13.限制條款:
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5.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