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
期貨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0/1/17
3.契約金額:
未平倉契約金額:
白銀美金995,850元
鈀金美金900,03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支付保證金台幣20,972,031元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契約總額損失上限:契約金額之15%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白銀、鈀金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白銀避險金額美金995,850元,鈀金避險金額美金900,030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白銀未實現損失美金144,950元,鈀金未實現損失美金142,570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已實現損失美金159,400元
未實現損失美金287,52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茲因國際貴金屬價格持續上揚,以避險為目的之衍生性商品交易產生未實現損失,
然本公司實體存貨受惠於貴金屬價格上揚相對產生未實現利益,整體評估並未造成
本公司損失。
12.契約期間:
民國100年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1.實體存貨預計未實現利益約新台幣13,308仟元。
2.避險性之衍生性商品交易產生未實現損失約新台幣8,242仟元。
3.依據上述1-2項綜合評估產生淨未實現利益約新台幣5,066仟元。
(參考1/14美金匯率2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