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
期貨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0/1/3
3.契約金額:
未平倉契約金額:
白銀美金:1,416,450元
鈀金美金:900,03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支付保證金新台幣25,923,773元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契約總額損失上限:契約金額之15%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白銀、鈀金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白銀避險金額美金1,416,450元,鈀金避險金額美金900,030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白銀未實現損失美金439,770元,鈀金未實現損失美金144,260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已實現損失美金662,080元
未實現損失美金584,03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茲因國際貴金額價格持續上揚,以避險為目的之衍生性商品交易產生未實現損失,
然本公司實體存貨受惠於貴金屬價格上揚相對產生未實現利益,整體評估並未造成
本公司損失。
12.契約期間:
民國100年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1.實體存貨預計未實現利益約新台幣27,196仟元
2.避險性之衍生性商品交易產生未實現損失約新台幣16,896仟元
3.依據上述1-2項綜合評估產生淨未實現利益約新台幣10,300仟元
(參考12/31美金匯率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