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葛明輝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解除本公司經理人
得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
長期轉投資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葛明輝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金千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富特北路215號第二層F16部位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保稅區內國際貿易,轉口貿易,保稅區企業間的貿易及國內貿易代理,
保稅區內商業性簡單加工及商務咨詢服務。
保稅區內以銅製品為主的倉儲,分撥業務以及相關產品的售後服務。
銅箔的批發、佣金代理(拍賣除外)、進出口及其它相關配套業務
(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採權益法認列其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