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4,802,116(每股0.1元),
股票股利19,208,470(每股0.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紅利計24,010,586元,其中股票紅利19,208,470元【每股股票股利0.4元】
及現金紅利4,802,116元【每股現金股利0.1元】,現金股利計算方式至新台幣元為止
,配發不足1元之差額,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員工紅利4,106元、董監酬勞為4,106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3.截至董事會日可參與分配股數為48,021,172股,若本公司持續買入庫藏股或將庫藏股
轉與員工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時配息比率因而發生變動時,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按除權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率調整之。
4.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