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24
2.公司名稱:冠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
6.因應措施:公告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99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為100年6月22日
股票停止過戶日與可轉債停止轉換起訖日期:100/04/24~100/06/22
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
四.通過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於100年4月15日起至100年4月25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資格符合之股東
以書面向公司申請提出100年股東常會議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