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01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訂定轉換價格。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於民國99年1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989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
(2)以99年12月1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訂定基準價格為22.8元及
轉換溢價率101%。
(3)以上述方式訂定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