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4/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劉學適副總經理
(2)許繼文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劉學適副總經理
(2)許繼文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劉學適副總經理兼任廈門同恒金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許繼文協理擔任蘇州友豐五金製造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廈門同恒金屬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同輝路666號。
(2)蘇州友豐五金製造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區東旺路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廈門同恒金屬有限公司:金屬扣件製造。
(2)蘇州友豐五金製造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各種冷成型的液壓螺母和管套類產品,以及液
壓管接等相關產品,銷售本公司產品並提供相關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並無造成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