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區三樓332室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私募現金增資辦理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1)
(一)擬辦理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五、討論事項(2)
(一)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9日
起至民國99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99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
受理提案處所: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10485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席,股東提名人數不得
超過應選名額。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9日起至民國99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檢附被提
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
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名處所: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10485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股票滿一仟
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
者,請逕向「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