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5樓(兆豐銀行南區員工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4)九十八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四)討論事項
(5)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應選兩名獨立董事)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
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
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提名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等資料、當
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取得專業資格條件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相關
證明文件、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受理提案日期:99年4月2日~99年4月12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以掛號郵戳為憑)
(4)受理提案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1樓6及7室 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7-216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