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材 重大訊息 - 初次上市公司承諾事項後續執行情形(至100年第3季止)

股票代號:8215 明基材
發布時間:2011-10-11
主旨:初次上市公司承諾事項後續執行情形(至100年第3季止)
1.事實發生日:100/10/11 2.公司名稱: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10月5日臺證上字 第099029598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99)年 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評估」、「銷貨集中關係人友達光電集團合 理性之評估」、「最近年度及申請(99)年上半年度財務結構」、「償 債能力變動及最近期重大資產交易合理性之評估」、「有關友達公司 遭美國司法指控違反反托拉斯乙案對公司財務、業務衝擊及影響之評 估及現任董事涉有訴訟事件之影響評估」。 執行情形: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 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另董事涉有訴訟事件,經高等法院 判決董事李焜耀先生無罪,另董事游克用先生已依據上市承諾事項及 臺證上一字第1001803722號函規定,自100年9月1日起請辭董事職務。 (2)本公司研發主管劉培毅,承諾同意將個人持股總額提交辦理股票集 中保管,並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其餘股 票部份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 執行情形:本公司研發主管劉培毅已依承諾將個人持股總額提交辦理股 票集中保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