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
(2)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林恬宇,本公司董事
(3)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盧勇宏,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葉福海:
昱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恆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匯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振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林恬宇:
達尼特材料科技(蕪湖)有限公司董事
(3)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盧勇宏:
坤輝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林恬宇,本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達尼特材料科技(蕪湖)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蕪湖市弋江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5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池隔膜及相關產品製造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