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3/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恬宇總經理、劉培毅副總經理、楊立興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轉投資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恬宇總經理、劉培毅副總經理、楊立興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恬宇:達尼特材料科技(蕪湖)有限公司董事
劉培毅:達尼特材料科技(蕪湖)有限公司董事
楊立興:達尼特材料科技(蕪湖)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蕪湖高新技術產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池隔離膜之生產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