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1
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00年6、7月份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如下:
志超科技對志德國際:個別限額1,189,550千元;總限額2,379,100千元。
TPT國際對祥豐電子:個別限額5,947,752千元;總限額5,947,752千元。
BRILLIANT STAR對祥豐電子:個別限額182,331千元;總限額364,662千元。
志德國際對祥豐電子:個別限額5,947,752千元;總限額5,947,752千元。
6.因應措施:更正100年6、7月資金貸與他人相關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