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26
2.公司名稱: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正公告99年3月份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99年3月本公司為精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應更正
為76,366仟元(原16,043仟元),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為73,366仟元(原15,910仟
元),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為4.96%(原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