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7
2.公司名稱: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會計師查核要求重分類,故更正100年6月份之應收關係人款申報資料。
惟該重分類對本公司之財務損益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0年6月當月之關係人應收款增減金額更正前:15,126仟元;更正後:-164,270仟元。
100年6月累計之關係人應收款金額更正前:1,488,660仟元;更正後:1,309,264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