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4/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劉書理資深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轉投資公司之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劉書理資深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蘇州達方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蘇州達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蘇州達方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達方電子有限公司/蘇州市新區竹園路99號
蘇州達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市新區竹園路99號
蘇州達方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竹園路398號
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淮安市經濟開發區徐楊街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達方電子有限公司/多層片式陶瓷電容等電子元件、模組、電腦輸入產品
蘇州達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多層片式陶瓷電容等電子元件、模組、電腦輸入產品
蘇州達方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模具及電腦週邊產品之製造銷售
淮安達方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積層陶瓷電容器與低溫共燒陶瓷電子元件、
新型電子元件、電腦輸入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