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2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885,962,989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10/28~99/12/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7.81~51.65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6年 無
97年 10,000,000股 860,214,017元
98年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99年10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16,000,000股普通股股份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六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6,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四點七八,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十九點七四,玆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達方公司預計以每股27.81~51.65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16,000,000股,對該公司財務
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
影響尚無重大異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