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 重大訊息 - 公告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四款。

股票代號:8121 越峰
發布時間:2011-03-15
主旨:公告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四款。
1.事實發生日:100/03/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12615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5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予台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22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借款或註銷流通在外之保證本票。 (2)日期: 101年3月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12615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5383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6.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3.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